据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官网信息,2025年9月19日,支付宝支付牌照主体公司——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已获批更名为“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新名称去掉了括号;去掉了“网络”,改为了“支付”;去掉了“技术”,改为了“科技”。
另外,支付宝App的经营主体——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也已更名为“支付宝(杭州)数字服务技术有限公司”。

从业务定位看,新定名的“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明确了其作为蚂蚁集团旗下支付业务唯一经营主体的核心角色。
而“支付宝(杭州)数字服务技术有限公司”则承担起支付宝 App 的运营职责,重点推进 AI 时代的产品研发与开放,助力服务业数智化升级。
支付宝方面表示,更名是“双飞轮战略持续推进下的公司治理升级”,不影响用户服务与体验,“支付宝”品牌及 App 名称保持不变。
但从行业视角观察,这一调整实则是将战略布局与主体职能深度绑定,通过清晰的业务划分,为“双飞轮”的协同转动扫清治理层面的障碍。

更名后的“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名称更加简洁,并且与微信支付的名称保持了一致(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法官、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需要向支付宝调查交易流水的,此前的抬头为“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今后则需调整为“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再也不用担心微信和支付宝一个是“科技公司”一个是“技术公司”,经常搞混的尴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