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日,由上海山尘海盈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一起商用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实现全部欠款及利息共计624万余元的全额回款,本案的成功,正是我所“诉后回款监督机制” 价值的集中体现。
案件背景
在我所专业律师团队的推动下,委托人与对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民事调解协议。调解书明确约定被告分三期支付货款本金共计六百余万元,并约定若任一期未按时履行,原告有权立即申请强制执行并主张利息。
调解书生效后,我所立即启动回款监督机制,对每一期还款节点进行实时跟踪与预警。
监督预警
根据调解协议,第一笔款项应于5月31日前支付。然而,约定期限临近,对方仍未履行付款义务。我所律师团队第一时间启动预警机制:
提前准备《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调解书、身份证明等全套申请材料;
同步开展财产线索初步检索,为后续执行程序奠定基础;
与法院保持密切沟通,确保程序无缝衔接。
执行成果
6月初,我所正式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法院经审查后于6月27日出具《执行裁定书》,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名下财产。
执行过程中,我所律师积极配合法院:
提供财产线索,协助法院开展全方位财产调查;
参与执前督促程序,推动法院发送履行通知书;
持续跟进执行进展,确保查控措施及时、有效。
截止到8月1日,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人民币6244938.4元已成功划至委托人账户。本案所有欠款及利息已全部执行到位,实现委托人权益的完全保障。
本案的成功处理,体现了我所在建筑建材行业欠款纠纷解决与执行回款领域的核心优势:
1.全程监督机制:调解书生效不等于案结事了,我所建立动态回款跟踪体系,提前预警、快速响应;
2.执行前置准备:材料预准备、财产线索初步排查,确保申请执行“零延迟”;
3.法院协同高效:与执行法院保持良好沟通,推动查控、扣押、划拨等程序高效推进;
4.最终实现债权:不仅是胜诉,更是实实在在的回款,真正实现“案结款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