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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涉诉双免保企业”应收账款清收困局,高效盘活百万债权

发布时间:2026-07-03

在涉及享有地方特殊扶持政策的企业债权处置场景中,如何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始终是该类型案件的实务难点。近期,山尘海盈律师事务所办结一起建材行业合同纠纷案件,办案团队精准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合规路径,全程未采取任何财产保全措施、未产生额外诉讼成本,既为债权人锁定了合法债权,也为负债企业保留了正常经营的现金流空间,目前双方已顺利完成首期还款,实现了两方主体的双向共赢。

案情回顾

上海市某建材供应商,与江苏省南通市某大型建筑集团签订混凝土供应合同,完成供货并结算后,需方长期拖欠近百万货款。多次自行催要无果,该建材供应商委托山尘海盈律师事务所介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在立案阶段,办案团队收到了来自管辖法院(江苏某基层法院)的关键反馈:本案债务方属于当地“涉诉双免保”白名单企业。依据相关政策,法院对该类企业原则上不予采取诉讼保全措施。这意味着,我方将很难通过冻结账户这一常规手段对债务方形成直接压力,案件一度面临“无抓手”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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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调整

针对这一特殊情况,办案团队及时调整了诉讼策略,放弃了单纯依赖保全施压的思路,转而寻求通过调解与司法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解决问题:

  1. 锁定管辖与时效:第一时间完成立案登记,确保债权主张在法律时效内得到确认,避免因协商周期过长导致债权人权利受损。

  2. 借力调解:引导双方进入南通市通州区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相较于诉讼程序,调解氛围更为缓和,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商业合作关系,同时也降低了债权人的维权成本。

  3. 设置违约惩罚条款:在调解协议中,办案团队重点设计了违约责任条款。明确约定:若债务方未按期履行任意一期还款义务,需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LPR的1.5倍支付逾期利息,且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这一条款显著提高了债务方的违约成本。

达成调解 

经多轮磋商,双方于2026年6月22日达成调解协议。随后,办案团队立即向管辖法院申请司法确认。2026年6月24日,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确认调解协议有效。该裁定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为债权的实现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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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协议约定,债务方应于2026年6月30日前支付首期款项10万元。经办案团队跟进督促,款项于2026年7月2日足额到账。

结语

在面对无法通过保全措施直接干预债务人资金流动的情况,办案团队通过“民事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实现了以下目标:

  • 低成本维权:债权人无需预交诉讼费,保全费等,降低了债权人维权资金门槛,避免了额外成本消耗。

  • 高效率解纷从案件正式立案到双方达成合规调解协议,全程仅用时约20天,相比常规诉讼程序大幅压缩纠纷处理周期,避免债权人陷入冗长的司法流程消耗。

  • 强效力保障最终出具的司法确认裁定书与生效民事判决书具备完全同等的强制执行力,且整体程序链路更精简,无需经历繁琐的庭审环节即可得到有力执行依据。

办案团队通过“民事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不仅实现了零诉讼成本的维权目标,更通过严谨的条款设计,构建了等同于财产保全的履约约束力。这种全流程、穿透式、因案施策的办案模式,确保了债权人在非对抗性的环境下,依然能够掌握债务清偿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