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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证据链还原超额供货真相,189万建材应收账款全额获支持

发布时间:2026-06-29

两份明确标注“最高限额”的混凝土供货合同摆在桌面上,甲方却拿着付款记录坚称自己早已超额支付货款,甚至反向提出退款主张;而作为供货方的我方委托人,手里的供货明细清晰指向对方仍拖欠200余万元货款未结清。

当双方签字的对账单数字与合同约定条款出现直接矛盾,案件事实陷入各说各话的罗生门时,山尘海盈律师团队没有局限于单一证据的表面效力,而是从全链路交易细节切入搭建闭环证据链,一步步还原真实供货与付款全貌,最终帮助委托人成功追回全部拖欠货款,打破了对方“超额付款”的不合理主张。

两份合同与三次真实供货

2021年8月至2022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某商砼站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某建设公司先后签订两份混凝土采购合同,合计最高限额441万余元,约定超额部分另签合同。两份合同额度先后用尽后,建设公司继续通过微信下单要货,商砼站持续供应,但双方未再签约。供货结束,商砼站实际供货674万余元,超出限额233万元,而建设公司仅支付466万元后拒绝付款。多次催要未果,商砼站委托山尘海盈律师事务所介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接手案件后,山尘海盈办案团队第一时间梳理了全部证据材料,并代理委托人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建设公司提起反诉,主张其已超付货款24万余元,要求委托人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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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片化”的证据,如何拼出事实全貌?

这起案件的难点在于:合同约定的金额与实际供货金额之间存在巨大差距。

商砼站主张的实际供货总额为674万余元,而建设公司仅认可合同约定的441万余元,双方相差230多万元

案件的关键突破口,藏在“人”和“记录”里。

证据链的“三重验证”

面对建设公司“合同最高限额”的抗辩,办案团队没有陷入“合同VS合同”的僵局,而是构建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

第一重:微信聊天记录锁定“下单人”。 

建设公司认可的负责人通过微信向商砼站要货。我方律师团队将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期间的全部微信聊天记录逐一整理,每一笔要货指令都与后续的发货单、对账结算单形成了时间、数量、规格上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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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重:发货单与对账结算单相互印证。 

虽然建设公司不认可发货单和对账结算单的效力,但我方办案律师指出:要货时间基本一致,虽存在部分数量不一致,但要货数量及规格大部分能够相互对应这种“碎片化”证据之间的内在一致性,恰恰是真实交易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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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重:反驳对方单方证据。 

建设公司提交了自行制作的《收料单》以证明供货未超出合同金额。但这些收料单仅有建设公司一方签字,并无商砼站确认,且收料数量与微信聊天记录要货数量相差较大,时间也无法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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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证据优势决定胜负

法院最终采纳了我方的代理意见,认定:

商砼站为建设公司项目供货合计6,556,235.5元,建设公司已支付4,660,000元,尚欠货款1,896,235.5元。

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指出:“根据原、被告双方的举证情况,原告提交的证据更具有优势”。建设公司主张的“超付24万余元”因证据不足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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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200余万的混凝土货款差额案件,初看只是一起普通的建材货款纠纷,实则核心考验的是律师从海量零散交易信息中,穿透表象重构客观事实的专业能力。

当纸面合同的限额条款与真实供货的交易现实出现明显断裂,那些容易被忽略的微信沟通记录、每一批次的发货签收单、过程中形成的阶段性对账结算单,这些看似琐碎的“边角料”材料,在山尘海盈办案团队手中被逐一梳理串联,成为拼接完整事实全貌的关键拼图。办案团队以严谨的建工案件证据思维,把客户手里原本零散无序的证据碎片,打磨成法庭能够直接采信的完整证据链条,最终让200余万欠付商砼货款的主张得到全额支持,实实在在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地。